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45.“我已经向耶和华举手”表示主的一种心智状态,这从“举手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众所周知,向耶和华举手是对应于心智状态的一个身体动作。就字义而言,那些内层或属于心智的事物通过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表达;但就内义而言,所表示的却是内在事物。所以,此处“举手”表示心智或心智的情感。
只要主处于一种试探的状态,祂与耶和华说话,就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;但只要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,祂与耶和华说话,就如同与祂自己说话,这一点从福音书、先知书和大卫诗篇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。原因从前面(1414, 1444:1-2, 1573节)关于来自母亲的遗传的阐述很清楚地看出来。这种遗传继续存在到何等程度,可以说祂就远离耶和华到何等程度;但它被根除到何等程度,祂就与耶和华同在,并且就是耶和华自己到何等程度。
主与天使的结合可以说明这一点。有时,一位天使不是从自己,而是从主说话;在这种时候,他只知道他是主,不知道别的;但当时他的外在处于休眠状态。当他的外在活跃时,情况就不同了。原因在于,天使的内在人被主拥有;并且他们自己的东西在何等程度上不碍事,这内在人就在何等程度上属于主,甚至就是主。然而,对主来说,所实现的,是与耶和华的完全结合,或一种永恒的合一,以至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是耶和华。
7011.“你手里要拿这杖”表其中的神性能力,即在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。这从“杖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杖”是指能力(参看4013, 4015, 4876, 4936节),尤其当杖在手中之时,因为“手”表示属灵的能力,“杖”表示属世的能力。属世层根本没有能力,除非它从属灵层接受能力,就像杖根本没有能力,除非它在手中一样;这就是为何经上说“他手里要拿这杖”。当论及主时,“手”表示从祂的神性理性层发出的能力,“杖”表示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(参看6947节)。之所以说“其中的神性能力”,就是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,如前所述,是因为能力论及真理(3091, 6344, 6423, 6948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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